第一:
认定机构不同。注册物业管理师,即物业管理执业资格,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认定发证,在行业内比较权威,其法律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师(助师),是原劳动部自行进行的资格认定,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
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执业范围不同。注册物业管理师的报名条件要求较高,有确定的规范。而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助师)没有。
第三:
就业前景不同。注册物业管理师制度对应的是物业管理高层次的人才,而原劳动部自行实施的物业管理师(助师)资格针对的是普通物业管理人员。
第四:
注册物业管理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也就是享有经济师待遇,而原劳动部物业管理师(助师)没有相关规定。
第五:
持有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独立管理一个物业项目;同时,对物业管理方案的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考试内容及时长: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3日、24日
科目 |
题 型 |
考试时长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单选题、多选题 |
2.5小时 |
物业经营管理 |
单选题、多选题 |
2.5小时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 |
2.5小时 |
物业管理实务 |
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 |
3小时 |